———旅行社承诺将实行旅游一费制,不再增添任何费用
按照广州物价局的规定,自2007年元旦起,旅行社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价格必须实行明码标价,而且不得不使用“××元起”等模糊字眼标价。广州各旅行社纷纷表示,实行明码标价,将有 助于旅游市场在标价方面的规范,但基于旅游产品的特殊性和复杂性,实行明码标价需要一定的磨合期。
旅行社明码标价文件出台
日前,广州市物价局下发了《关于加强旅行社服务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规定从明年元旦起,广州市旅行社不得使用“×元起”等模糊字眼标价,标示最低价和最高价的必须说明什么条件下的最低价和最高价。旅行社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。旅行社经营者违反规定不实行明码标价或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,最高可罚20万元。
对此,广东中旅副总经理黄文青表示,旅行社十分欢迎此类规范旅行社服务管理的文件出台。“既然有的旅行社不能自律,那就只能靠他律了。”
“隐性陷阱”已成新的投诉热点
年底最后几天时间由于面临着元旦、春节的收客高峰,旅行社上演最后“疯狂”,而旅游广告陷阱也越来越隐蔽,“隐性陷阱”已经成为新的投诉热点。在旅游企业数不胜数的促销手段下,有可能隐藏着让人防不胜防的“埋伏”。
记者从旅游主管部门了解到,目前隐形报价陷阱已经成为游客投诉的热点之一。据广之旅介绍,由于旅游市场和消费者的逐渐成熟,以往那种“货不对版”的明显的质量问题现在已经基本不存在了,但却出现了更为隐蔽且见效的方法———利用一些消费者图便宜的心理,推出名目繁多的低价团,甚至不惜以赔本价等违法手段吸引游客,然后从游客的额外消费中赚取高额回扣。市民应擦亮眼睛看清低价背后的“含金量”,而不要片面追求低价。
“阳光价格”出台
为了能够净化旅游市场,让收费更透明,广州各大旅行社已宣布今年元旦开始实行“阳光价格”行动,承诺旅游一费制,绝对不再增添任何费用。出国游全部春节线路价格都已包含了来回交通、住宿、景点费用以及签证费、机场建设费、燃油附加费、春节旺季升幅等费用。消费者只要按照合同上规定的项目游玩,不会再加收任何费用。
对此,业内人士表示,相对于游客来说,旅行社是强势群体,实行“阳光价格”势在必行,但如何实施,还需要一个磨合期。另外,有业内人士建议,对违规的形式和处罚方法还要更加细化的说明,除了罚钱,也可以考虑采用通报批评、纳入年审等方式进行违规处罚。
业内人士提醒,出国游消费者报团时应留意:
1、机场税:包括从国内出境那一段的机场税(费用为90元/人)以及从国外机场返回的离境税,由于传统上出境机场税是由游客自己在机场购买,有的报价不含此项。
2、国外机场离境税:由于是以外币支付,为减少客人不必要的麻烦,一般都包在旅游报价里。
3、燃油附加费:是机票成本之一,因各个航空公司各航线而不同,大旅行社惯常做法是包在旅游报价里头。如泰国线燃油附加费是790元(南航)/580元(泰航),澳洲线1600元(南航)/1800港元(澳航)。
4、签证费用:大多数国外游报价均不含签证费,该项目从数百到上千元不等。